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7456.“他们岂不拿石头打死我们吗”表他们将由此拆毁与敬拜有关的信之真理。这从“拿石头打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拿石头打死”是指拆毁并除灭虚假;但在反面意义,当由恶人来行时,是指拆毁并除灭信之真理。如果前面(7454节)所说的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真的流入那些处于敬拜的神圣之人中间,敬拜的神圣就遭到毁灭。原因在于,当人处于敬拜的神圣时,他就会退离这类事物,那些处于信仰和生活的良善之人就从这类事物所在的感官层被提升上去。但当这类物体流入时,存在于感官层或感官心智的污秽之物,也就是如刚才所述,人在处于敬拜的神圣时所退离,以及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从中被提升上去的事物就被激起来,于是,敬拜的神圣被毁灭。经历也明显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如果一个人在向神献上敬拜时,某个污秽物体出现,并且没有被移除,那么只要它存在,敬拜就会终止并被毁。这就是说这句话的意思,即:那些沉浸于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若在附近,就会拆毁与敬拜有关的信之真理。
至于“拿石头打死”的含义,要知道,有一个教会的代表建立于其中的以色列人和犹太人有两种死刑:一种是拿石头打死,一种是挂在木头上。如果有人想摧毁所吩咐的敬拜的真理,就会用石头打死他,如果有人想摧毁生活的良善,就会把他挂起来。那些想摧毁敬拜的真理之人之所以用石头打死,是因为“石头”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643, 1298, 3720, 6426节)。而那些想摧毁生活的良善之人之所以被挂在木头上,是因为“木头”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属恶欲的邪恶(643, 2784, 2812, 3720节)。
如果有人摧毁与敬拜有关的真理,就会用石刑,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最后他们必让一帮人上来攻击你,用石头打死你,用剑将你割碎。(以西结书16:40)
这论及悖逆的耶路撒冷和通过虚假对信之真理的毁灭。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们要“用石头打死”,以及“用剑割碎”;因为“剑”表示与虚假进行争战并摧毁它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进行争战并摧毁它的虚假(2799, 4499, 6353, 7102节)。
类似的话出现在以西结书的另一段经文中:
我必让一帮人上来攻击她们,这帮人必用石头打死她们,用剑把她们砍碎。(以西结书23:46-47)
这论及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它们表示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天-属灵教会,“撒玛利亚”表示属灵教会;本章描述了信之良善与真理如何在他们里面遭到毁灭的。
摩西五经:
牛若抵了男人或是女人,以致死亡,那牛必须用石头打死。(出埃及记21:28)
“抵了男人或是女人”表示与真理和良善进行争战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因为“角”表示进行争战的虚假,还表示虚假的能力(2832节);而“男人”和“女人”在圣言中表示真理和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这条诫命的内义是什么,以及牛要用石头打死的原因。
又: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要用石头打死他。(利未记24:16)
“亵渎耶和华名”表示通过恶毒的虚假向敬拜的真理和良善施暴。“耶和华的名”表示用来敬拜耶和华、在一个综合体中的一切事物(参看2724, 3006节),因而表示信与仁的一切事物(6674节)。这也解释了为何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耶和华的名,就被营外,用石头打死(利未记24:11, 14, 23)。此外,经上还吩咐:那些事奉别神的人 (申命记17:3, 5);以及那些勾引其他人事奉别神的人(申命记13:7-11) 要用石头打死。“事奉别神”表示亵渎敬拜,真理的敬拜通过这种敬拜而被毁。
如果一个少女被娶,却在她身上没有找到贞洁的凭据,她就要用石头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申命记22:20, 21)。这是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因而表示对它的毁灭(2466, 4865节)。若有人在城里与已经许配人的少女、处女同寝,他们就要用石头打死(申命记22:23, 24),原因是一样的,即因为淫乱,因为属灵的淫乱就是对真理的歪曲。
路加福音:
他们彼此商议说,我们若说约翰的洗礼是从天上来的,祂必说,你们为什么不信他呢?若说从人间来的,所有的百姓都要用石头打死我们。(路加福音20:5-6)
此处“用石头打死”也论及对真理的反对。犹太人之所以想用石头打死耶稣,因祂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祂(约翰福音8:58, 59),是因为祂与祂的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33);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亵渎,如这几节经文所说的。由此可见,何为“用石头打死”,为何经上吩咐“用石头打死”,以及石刑自古时就在埃及,因为它源于古教会的代表。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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